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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树橄榄油被责令退货

时间:2008-02-21 作者:曹为鹏 来源:青岛晚报 [反馈] [收藏] [打印]

  晚报讯 市民杨先生一个月前在某商场购买了“大树牌”纯正橄榄油9瓶,食用时发现橄榄油标签上标注的日期是加贴上去的,他怀疑商家随意更改了生产日期。中山路工商所接到杨先生的投诉后对此展开调查,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49条,责令商家双倍返还现金870元。

  昨天,记者走访青岛部分商场发现,不少橄榄油产品的生产日期都在2月至9月之间。中国经济林协会油橄榄协作组筹备组主任李聚桢介绍,目前我国销售的橄榄油都是进口的。而由于橄榄油是采用鲜果冷榨获得的天然油,因此在原产地初榨橄榄油的生产时间只能在每年的10月底到第二年的1月底之间。因此,李聚桢提醒消费者,如果大家所购买的初榨橄榄油的生产日期在2月至9月之间的话,这就肯定是进口后的灌装日期,因为这些时段根本不可能有新鲜的橄榄榨成油。所以这样的初榨橄榄油标注的保质期也就不可能为2年,时间至少要向前推算半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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